殿中无双 志节清妙
汉太尉——丁鸿
丁鸿(?~94年)字孝公,颍川定陵(今舞阳县太尉镇太尉村)人。东汉和帝时官至司徒、太尉兼卫尉。《后汉书》有传。
丁鸿天资聪明, 13岁时师从名儒太子少傅桓荣学习《欧阳尚书》,三年通达经义要旨,明白章句含义,善于议论辩难,任都讲。于是他立志深造,穿着布衣挑着担子,不远千里去求学。其才干与品德为当时推重。
丁鸿的父亲曾追随光武帝刘秀征战,时常不在家,丁鸿独自和弟弟丁盛同受寒苦,丁鸿十分怜惜弟弟。父亲去世后,按照当时的规矩,应当由丁鸿袭封父亲遗下的乡侯,他却上书要将封国让给丁盛,但是没有得到同意,丁鸿安葬了父亲之后,他将丧服挂在坟前守墓的草屋上,然后只身离家出逃。临行前他给弟弟留下一封信,信中说:“丁鸿贪读经书,不顾恩情礼义。年少从师学习,父亲生前我没有供养,死后我又没有奉守丧制,以致皇天先祖全都不保佑相助,所以我身遭大病,忍受不了茅屋土气。前次上书奏陈疾病情况,情愿将爵号留给仲公(丁盛字)。但奏章被按下,没有给我回答,迫使我暂且继承爵位。我自愿放弃爵位,外出求良医治病。如果不能治好病,我只好葬身在沟壑之中。”
丁鸿起初与九江人鲍骏同事桓荣为师,两人友情很厚,后来丁鸿逃封,与鲍骏在东海相遇。丁鸿装疯卖傻装不认识鲍骏。但是鲍骏认出了他,上前叫住他责备道:“从前伯夷、吴札逃封,是因为处于乱世,才改变通常的做法。《春秋》宗旨是不以家事废弃王事。现在你以兄弟之间的私恩而断绝你父亲奠定的世代相承的根基,这能说明你是明智的吗?”丁鸿感触而醒悟,流泪叹息,然后就回家接受封国,开设讲坛,教授学生。鲍俊也上书说丁鸿经学十分纯熟,汉明帝认为他有才能有道德。
汉明帝永平十年(67年),明帝召见丁鸿,让他讲解《文侯之命篇》。丁鸿解说透彻,用语精当,明帝十分满意,当即赏赐御衣绶带,让他住进公署候旨,与博士同等待遇。不久,丁鸿被任命为侍中。明帝永平十三年(70年),丁鸿又兼任射声校尉。汉章帝建初四年(79年),迁升为鲁阳乡侯。
汉章帝建初四年(79年)十一月,汉章帝诏令丁鸿与广平王刘羡及诸儒士楼望、成封、桓郁、贾逵等人在北宫白虎观召开会议,商讨确定《五经》同异、关于国家礼仪制度基本名词的解释与规定及有关哲学问题。让五宫中郎将魏应秉承皇帝旨意负责提问,侍中淳于恭呈奏章帝,章帝亲自进行裁决。后令史臣班固撰集其事﹐写成了《白虎通德论》,又名《白虎通义》,简称《白虎通》。丁鸿凭藉高才,辩论诘难最为高明,诸儒士都称赞他,皇帝也曾多次赞扬他。当时的人感叹说:“殿中无双丁孝公。”丁鸿多次受到赏赐,被提拔为校书,接着代替成封为少府。丁鸿门下从此更加兴盛,从远方慕名而拜倒门下的有数千人。门生彭城刘恺、北海巴茂、九江朱伥都官至公卿。
汉章帝建初五年(80年)丁鸿被任命为少府。汉章帝元和三年(86年),丁鸿被封为马亭乡侯。汉章帝章和二年(88年)一月,汉章帝病逝,汉和帝即位,丁鸿为太常。汉和帝永元四年,代替袁安为司徒。
当时窦太后临政,窦宪兄弟各自把持重要权力。丁鸿便趁着出现日食,上书皇帝:“臣下听说太阳为阳精,守实不亏,君王之象征;月亮为阴精,盈虚有一定规则,臣子的表象。所以日食,臣在君上,阴凌于阳;月满不亏,下面骄盈的缘故。从前周室衰微,皇甫等人专权于外,党类强盛,侵压主势,所以日月薄食。《诗经》上说:‘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,日有食之,亦孔之酉鬼。’《春秋》记载:日食三十六次,弑君三十二人。变不空生,各以类应。凡威权不可以放下,利器不可以假人。看看往古,近看汉兴,倾危之祸,没有不由此产生。因此三桓专鲁之权,田氏擅齐之政,六卿瓜分晋室,诸吕掌握汉室,统嗣几次变更;哀帝、平帝的末年,宗庙不能祭祀。所以虽有周公之亲,而无周公之德,不得行其权势。现在大将军窦宪,虽想束力身自约,不敢僭越权势,然而天下远近的百姓都恐怖承旨,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,求通待报,虽奉符玺,受台敕,不敢马上便去,久的拖到几十天。背着王室,走向私门,这是上威降低,下权势盛的缘故。人道悖于下面,效验现于上天,虽有隐谋,神明照察其情,垂象见戒,以警告人君。近来,月满先节,过了十五还不亏缺,这是臣下骄傲横溢,违背君王,专功独行的缘故。陛下没有察觉,所以上天再次见戒,应该畏惧,以防大祸临头。《诗经》上说:‘敬天之怒,不敢戏豫。’如果敕政自责,杜渐防萌(成语“防微杜渐”即出自此,意指当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刚有苗头或征兆时,就加以预防与制止,坚决不让它继续发展。),那么凶妖就会消灭,害除而福降了。坏崖破岩之水,来源于涓涓的小泉;干云蔽日之木,起于葱青。(成语“干云蔽日”即出自此,形容树木高大繁茂或建筑物高高矗立的样子)禁微就容易,救末就难,人们没有不忽略于微细,以致成为大祸。恩不忍诲,又不忍割,事情过去之后,没有发生的明镜。臣愚以为左官外附之臣,依托权门,倾覆谄谀,以求容媚的人,应该一切杀光。近来大将军再出,威震州郡,没有不向吏人征赋税,派使者贡献物资。大将军虽说不受,可是物不还主,部署之吏无所畏惧,纵行非法,不伏罪辜,所以海内贪猾成风,竞为奸吏,小民叹息,怨气满腹。臣听说天不可以不刚,不刚则三光不明;王不可以不强,不强则宰牧纵横。应该趁大变之际,改政匡失,来补充天意。”书奏上十多天,皇帝派丁鸿行太尉兼卫尉,屯于南、北宫,收缴窦宪大将军的印绶。窦宪和诸弟们都自杀了。
当时东汉大郡按人口每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,小郡每二十万并有蛮夷的也举二人,帝认为不均,下交公卿会议。丁鸿与司空刘方上言:“凡按人口作标准的,应有阶品,蛮夷错杂,不得列入数内。自今郡国一律每二十万人每年举孝廉一人,四十万举二人,六十万举三人,八十万举四人,百万举五人,百二十万举六人。不满二十万的二年举一人,不满十万的三年举一人。”帝听从了。
汉和帝永元六年(94年)正月,丁鸿去世。
在丁鸿的家乡,老百姓为了纪念这位家乡的名人修建了太尉庙,庙筑土台高约3米,占地约3亩地有余,庙门朝西北,解放后在庙址上建立了太尉镇中心小学,后改建为村委和敬老院。他的家乡以丁鸿的官职为名,镇的名称也是如此,多少年过去了,人们忘却了当年的丁鸿,但是“太尉”这个名字却随着庙、村、镇而流传起来了。
丁鸿祠(太尉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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