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东平烈士墓位于舞阳县太尉镇林庄行政村林庄自然村西侧,四周皆为民居。
1938年7月29日沈东平壮烈牺牲。第二天,西华自卫军全体官兵在驻地平岗和当地军民一起安葬了烈士,并为沈东平等举行了追悼大会。吴芝圃赶来致悼词,号召全体自卫军官兵要化悲痛为力量,为参谋长报仇。彭雪枫闻讯后也赶到西华,慰问沈东平家属,并将噩耗电告了中共中央领导人毛泽东。
1951年,河南省人民政府追认沈东平为革命烈士,吴芝圃主席亲自安排抚恤烈士家属,将沈东平的女儿和弟弟送进学校并安排了工作。1954年,烈士遗骨迁到了家乡安葬。舞阳县人民政府立碑纪念。
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沈东平烈士以及当年跟随沈东平从事革命工作的同志,被诬陷为“叛徒”“特务”,受到不公平待遇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中共河南省委于1979年10月25日在省委礼堂隆重举行平反昭雪追悼大会。中共河南省委书记、省政协主席赵文甫宣读了中共河南省委“关于为沈东平烈士平反昭雪的决定”,对沈东平为党所作的贡献给予了高度的评价,认为“沈东平同志的一生,是革命的一生,战斗的一生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”。
2014年9月1日,在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之际,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,沈东平被民政部公布为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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