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郭遗址位于舞阳县城北30公里侯集乡湖南郭村南。南北长500米,东西宽300米,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,高出地面约3米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遗址西北部挖成土塘,东北部已劈为断崖,纵横两条大路穿过遗址,文物遭到破坏。遗址发现大量红烧土块和长方形灰坑,为古代半地穴式房基。断崖处发现一具人骨架,其腿部随葬有一小型高扁足罐形鼎,灰土中有大量陶片、兽骨和石器。出土文物有穿空石铲、石斧、石镞等。其中一件大型石铲,长26厘米,宽11-13厘米,厚1厘米,上段有琢制孤形凹槽,两端有4个月牙形豁段。陶器有鼎、钵、豆、纺轮等。多以泥质陶和彩陶,亦有黑陶、褐陶、灰陶,内掺蚌壳1米,火候较低。灰陶多条纹,黑陶多轮制,彩陶有红、白、黑三色。纹饰有网纹和白衣天象纹,附加堆纹和指压纹。骨器有穿空骨针等。属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。
1987年3月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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