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中心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,践行文明条例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促进文明行为,积极宣传落实好《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1月21日,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《条例》,中心主任全文领学《条例》内容,对《条例》的倡导、遵守与禁止的问题进行了强调,要求干部职工熟读《条例》原文,熟知《条例》内容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具体要求,为遵守《条例》、规范行为奠定基础。采用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学习,提高认识,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准则。依托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阵地和中心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网站等平台做好《条例》“微传播”,为《条例》颁布施行营造浓厚氛围。接着,干部职工主动来到结对帮扶村--大闫村开展《条例》宣讲活动。以《条例》为范本,围绕公共秩序、爱护环境、文明出行、文明上网、移风易俗等方面对文明行为的规定进行详细的讲解,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《条例》的知晓率和支持率,希望将文明条例新风吹到居民群众心中,汇聚成力量,培育文明新风尚。
|